麻豆做爱教育局:
你局《关于核定泉港一中学生公寓楼收费标准的函》(泉港教[2008]函8号)收悉。根据泉州市物价局《关于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价〔2004〕78号)文件精神,该校新建三幢(B、C、D)学生宿舍楼,每套宿舍内设有寝室、卫生间和盥洗间,每套使用面积35㎡、安排学生住宿10人,同时配有床铺、电话、风扇、衣柜、脸盆架等生活设施。经研究,同意调整住进(B、C、D )楼寄宿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80元/生。学期(含水电费及其他管理费用),除此之外,学校不得向住宿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所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新建学生宿舍楼的还贷及改善学生住宿设施和管理费用。
学校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向学生公布收费标准,使用财政统一印制学生专用票据,收入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收费从2008年秋季开始执行,有效期三年,期满前一个月重新报批。若遇国家有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泉州市麻豆做爱物价局 泉州市麻豆做爱财政局
2008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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